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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转帖 中梵建交,谁是赢家

转帖 中梵建交,谁是赢家

很有意思,给大家看看,不代表我的观点

      尽管中梵建交现阶段还在讨价还价,但无论怎样,中梵关系总会有一个质的突破,我们没有办法去猜测到底需要多长时间,但中梵一旦建交各个方面都会有一些利益得失,本文试图浅略的分析一下,究竟哪一方面会得到更大的利益。
  
  
  一,中国方面
  
    无庸讳言,中国政府在中梵建交之日将会成功的把台湾在欧洲的最后一个邦交国夺去,从而在国际上达到孤立台湾的目的。尽管梵蒂冈并非一个纯政-治性国家,但由于近年来梵蒂冈在世界事务中的影响与日俱增,而成为国际事务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加之其道德性影响是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相比的,中国政府与梵蒂冈的建交不仅会在政-治上缩小台湾的外交范围,更会在心理上给予台湾人-民一个深深的打击。
  
    然而,中国政府也必须付出沉重的代价,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宗教基本政策将会付诸东流。按中国政府的思想套路,受命于梵蒂冈便是他国干涉了中国教会的内部事务。教会不仅是普世性的,也是具体临现在某个时间和地域的教会,主教不仅是某地教会的首领,同时也是国家的公民,因此教会不可能与国家没有任何关系。中梵建交后,中国政府如何能保证自己在宗教事务中的主导力量是令中国政府最为头疼的一件事。
  
    从目前国内情况来看,中国政府已经成功地控制了几大宗教的内部事务,由于天主教会卓绝的普世大公性精神,使得中国政府更为小心谨慎,那么将中国天主教会的主教任命权交由梵蒂冈(无论那种形式) 会在形式上破坏中国政府宗教政策的基础。
  
    退一步来看,就算中国政府不与梵蒂冈建交就能保全自己的宗教政策吗? 我认为不能,因为一方面有来自地下教会的强大压力,另一方面地上主教纷纷向梵蒂冈“投诚”,85%以上的地上主教被合法化,这样,国家的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基本宗教政策岂不已经徒具虚名了吗?政府要尽力保全维护一个已经没有实质的空的口号还有意义吗?摆在中国政府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条是建交,既孤立台湾又打击了地下教会,大大缓解了国际社会的压力。极大的改善了自己的国际形像。但同时国家的宗教政策也会正式破产。第二条路是维护自己的宗教政策,不建交,保持现今的状态。但这样既不能达到孤立台湾的目的,又会承受来自地下与地上教会的双重压力,使得自己的国际形像受损。如果走第二条路的话,又如何处理那些众多的被合法化了得主教呢¿
  
    从中国政府目前的宗教政策来看,走第一条路的可能性占到了99%,由一下事实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出来。
  
    首先,国家试图牢牢的把握住建交的主动权,也就是说,占据了主动就会在谈判中多一份筹码,多获一份利益,这也是尽管梵蒂冈不断示以善意但北京方面却反应平平的原因。
  
    其次,完善国家的宗教政策。从当时所通过的三个联席会议文件分析,其实质就是加强对爱国教会的控制与完善,不断地将教会事务纳入国家法律范围之内,换句话说,即便中梵建交,中国政府呈给梵蒂冈的中国天主教会依然是受控于政府,在国家为其特别指定的法律之下,这样,中国政府依然会把握住中国教会的主导权。
  
    第三,转化与消解地下力量。在建交前,如何转化与消解越来越浮出地面的地下力量成为政府宗教政策的一个只要任务。转化与消解的原因是待建交后,掌握中国教会权力的主教神长不至落如那些与政府抗衡过得主教手中。对于地下教会神长所采取的措施大抵可以归纳为:责任到位,专人专管,限制活动区域,增加与政府工作人员的透明度,并进行说服转化工作,以期转化到爱国力量行列中等等。从效果看,这一政策颇为奏效,一来,部分地下教会人士受到中梵建交的影响,自感前景暗淡,萌生走合法化之意,加之地方政府的怀柔,这一部分人士很易被转化为非地下状态,但长期形成的惯性思维,依然对政府工作人员保持着高度的警觉。二来,部分地下主教神父直接受到罗马传信部的压力,要求他们与政府对话,从地下走向地上,从非公开走向公开。在此双重压力下,有些主教神长便开始响应上面的号召,但也产生了诸多不同的后果,当地政策处理妥当的,本地教会能与政府相处无事,但大部分问题来自地下教会本身,先是主教被大多数反对走合法化和接纳地上教会神职人员的神父们孤立,继而会受到这些神职人员挑动的教友们的攻击。地下教会的这种混乱也成为政府工作人员抓紧转化工作的契机。
  
    我不敢将国家的宗教政策限制在这些短短的文字中,受国际环境的变化,及国内众多因素的影响,自然会为国家的现行宗教政策产生影响,增加一些难以预测的变数。但无论怎么变,中国政府也绝对不会轻易放弃对中国教会的主控权。显然,放弃主控权便会使自己的意识形态多加一份危险,这是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后共-产国家所不愿重蹈复辄。因此,中国政府为了孤立台湾而放弃自己的宗教基本政策,并进一步的使自己的意识形态受到危险,其结果是失大于得。中国政府不急于建交大概只此原因。
  
  
  
  二,爱国会方面
  
    尽管今年来政府甚是强调爱国会的组织性以消解其初期成立时企图带上的教会性色彩,但爱国会在中梵建交后自然的走向消亡也是必然的,这不只是它与国际天主教界的惯例不符,更是它体制的问题。
  
    然而,中国政府绝不会轻易放弃那些已经培养了多年的爱国力量骨干,中梵建交后,傅铁山、刘柏年等也不会成为泛泛之辈,极有可能中国政府会为他们要求中国天主教会的重要职位。因为为这些爱国人士谋求的职位越高,主导中国教会的权力也就越大。再做进一步大胆的设想,梵蒂冈是否会接受这些条件?我认为会的。因为建交后爱国会自然消亡,不会成为任命的障碍,再从法律层面而言,任命也代表着合法化,从教会法律方面已经没有任何问题了。另外最重要的一点是,建交以后,不会再有非法的主教,地下的主教获得政府的认可,地上的主教获得教廷的追认。梵蒂冈为与中国建交连同台湾断交都会做得出来,那么委任他们为中国教会的要职人物也是极有可能的,关键是中国政府是否会重用这些人,我们拭目以待。
  
    根据联席会议所发表的三个文件来看,爱国会的职能正在加紧融解到中国天主教会内部,也就是说,爱国会的职能正在逐渐的变化中,由政府与教会间的桥梁进而内化为天主教会内的一个组织,这个进程的好处就是减小爱国会所受到的压力,而且建交后,爱国会依然会以某种形式存在。
  
    爱国会是实现中国宗教政策的一个最好的方法与工具,如果政府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宗教政策的话,也就不会让爱国会自然消亡,我们有理由相信政府会为它找到另外一条生存的道路。当然如果梵蒂冈坚持要中国取消爱国会的话,中国政府也不会不让步的,因为很多地方的爱国会已经被教宗所追认得主教所控制,有名无实,放弃它也是极有可能的。
  
    因此,我们从中国政府对爱国会的取舍问题上看到它的宗教政策的大的方向,无论是去还是留,爱国会的工具性目的便凸显出来了。
  
  
  
  三,梵蒂冈方面
  
    为众多的梵蒂冈教会专家们而言,其中一个重要的信念是交谈能解决一切问题。能与中国建交不仅是荣誉问题,实质已经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一旦有了正式的外交关系,很多问题就可以通过谈判来解决。教廷已经有了多年的越南模式经验,应付中国这种千变万化的局势也不会太难。
  
    如果将第三个千年视为亚洲教会时代的话,与这个人口众多且在经济领域日益腾飞的国家建交显得尤为重要,其潜力亦是无法衡量的。教廷也日益看中那些与政府关系相对稳定且能公开传教的地区所带来的传教成果。有朝一日,大家都能公开传教的话,中国教会的发展就突飞猛进了。
  
    按国际惯例,中梵建交后双方要互派大使,法典364条规定了圣座大使的相当多的职能与权力,可以直接解决一些当地的问题。在将来的中梵建交谈判中如果圣座大使不被限制的话,这将是梵蒂冈的一个重大胜利。但我个人认为,中国政府一定会在谈判中限制圣座大使的权限,因为按中国政府的惯性思维,这是极其严重的干涉我们内政或者是干涉我们宗教内部事务的举动。
  
    建交后,地下教会自然会走向合法化,也会使很多教区一直停顿了的教务有所发展,教区组织逐步完善,教产也会逐步落实。
  
    中国政府一定会心建交谈判中与梵蒂冈讨价还价,其中涉及到的只要问题有:
  
    一,主教任命权的问题。中国政府肯定会试图把握主教候选人的推荐权,其形式与越南模式相仿。
  
    二,中国教会的高度自治。包括限制圣座大使的权限与巡阅区域,中国教会内部的事务交由中国人自己处理,要求更多的自主治理教会的特权。这在日愈高涨的地方教会向罗马教廷索要更多权力的今天,梵蒂冈对中国教会开得绿灯也会成为一个难以回复其他地方教会要求更多权力的难题。
  
    三,限制教会训导。中国的一些政策,特别是人口政策直接相左于教会的训导,中国政府也一定会努力限制教会训导中与中国法律相抵触的地方。
  
    四,重新划分教区。以国家行政单位为教区,易于管理,避免混乱。这方面教廷自然会让步。
  
    五,与教廷成立联合审核委员会。审核地下与地上神职人员身份问题,此类的委员会相信不会是单方面的。
  
    六,如何避免成为政-治性工具。中国政府将建交的考虑建基在政-治层面,连教会事务也被视为政-治范畴之内。
  
    另外,梵蒂冈还得处理与台湾断交的问题。因为梵蒂冈并没有先断交的先例。地下教会神职人员的情绪问题也是非常棘手的,对这些人员安置不当就会引来争议,而中国政府的方针就是转化与消解,不会让其出任较重要的职务。所以即便合法化以后也很难获得政府的主教候选人提名。
  
    以上几点困难并不都涉及教规教义问题,解决的途径也不尽相同,无论怎样,教廷的威信在大陆教会已经一落千丈,不仅在地下教会中,在地上教会中也是一样,就像当年教廷与拿破仑签约一样,虽然有了外交关系但却失去了人心。人们现在已经该问了,大陆到底需要不需要由建交而带来的一种畸形宗教自由,或者一种有形式而无实质的自由。无论从哪方面讲梵蒂冈方面都不会成为最大的赢家,在中梵关系这场弈旗中,梵蒂冈越是主动,将来就越会被动,而中国则会在最有利时机,后发先至,获得更多的利益。
  
  
  
  四,地下教会方面
  
    建交之前,梵蒂冈不会与台湾断交,因为梵蒂冈与中国政府并未达成任何协议,也没有一个类似中美建交前的联合公报,梵蒂冈当然不会冒这个鸡飞蛋打得危险。但对于地下教会来说,无论是中国政府还是梵蒂冈方面对其所采取的政策都是一致的,政府的政策的转化与消解,教廷的政策是促其走向合法化,而且已经要求众多的主教神父们与政府对话并获得政府的认可。其动向我们从以下事实可以略为窥探出来。
  
    1.直接授意。教廷以各种方式各种渠道直接传达给地下教会神长,要求他们与政府进行接触对话,并获得政府的认可。虽然有些地方尚未得到此类讯息,但这是迟早的事情。
  
    2.间接传达。通过港台的主教神父们,海外的地下教会留学生等方式。
  
    3.修改八点指示。多年来地下教会一直以八点指示为行事依据,但最近有迹象表明八点指示正在被传信部有关人员进行修改。因为传信部认为八点指示不属于不变的信理问题,而且大部分条款已经不适于今天的新情况了。相信今后2-3年内传信部会出台新的八点或者类似的其它指示。从修改的幅度与层面我们可以窥见传信部的对华宗教政策。
  
    4.限制地下主教的委任。如果笔者推算无误的话,最后一位被委任的地下主教应该是保定教区的苏志民主教,时间是在1993年。也就是说,近十年来教廷没有正式委任过一位地下教会主教做教区的正权主教,只有署理的任命。更为明显的是,一地地下主教去世后,教廷会任命一名亲政府或与政府关系比较好的候选人来作教区的正权主教。
  
      5.合法化地上主教。要求地下教会神职人员与之共祭。
  
    在中国政府宗教政策方面,建交前的转化与消解至为重要,工作做的好就会去掉梵蒂冈手中的一个筹码,因此,对那些不能转化的力量,政府给予了坚决的打击。
  
    这样看来,地下教会的合法化问题已经是一个不待建交就需要解决的问题了,很多地下教会人士早已感到有来自政府与教廷的双重压力,甚至为数不少的人认为是梵蒂冈连同中国政府共同消灭地下教会。
  
   果真如此吗?我们必须作进一步的分析。
  
    首先必须要承认,地下教会现象是国家宗教政策的后果,是公民坚持天赋宗教信仰自由的表现。地下教会的出现不仅有信仰自由的体现,也有教会体制的必要性,这就是教廷所多次强调的一点:没有地下教会,在中国就没有了天主教会。
  
    但从体制上而言,地下教会并没有一直存在下去的绝对必要,也就是说,随着环境的变化,中梵之间协议的达成,中国教会日益的完善,宗教自由进一步的放宽,地下教会也应该浮上地面,走向合法化,这不仅是政府乐于见到的,也是教廷所希望并要求的。因此,我们看不到与梵蒂冈有正常外交关系的的国家里存有地下教会。
  
    从历史层面而言,地下教会走合法化的道路也是必然的,匈牙利事件在中国依然会上演。地下教会并非指在地下活动的教会团体,地下只是个形容词,其含义是指未获得政府认可的地方教会团体。一个地方教会应该获得当地政府的认可,这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阻碍地下教会走合法化的障碍以前主要是教宗首席权和主教任命的问题,今天,随着环境的变化,这个问题已经不再是问题,而转向了方法的问题。地上主教大部分的被合法化也成功的解决了共祭的问题。那么,地下教会走向合法化在教会内已经没有任何问题了,教廷要求地下教会走合法化的路自然也会洞悉其中的问题关键。简单的说,地下教会的问题主要成了与政府关系的问题。
  
    从国内教会现实而言,地上教会因为有了相对稳定的传教空间,教务飞速发展,教区组织不断完善,加上宣传到位教廷所得到的资料都是地上教会的发展状况,反观地下教会,因为没有稳定的传教空间教务相对缓慢,甚至在个别教区已经停滞不前或呈倒退趋势,这已经引起了众多教会人士的担忧。因此,由地下状态转变为合法的状态成了一种必然和不得已的趋势。
  
    基于以上理由,我认为中国政府与梵蒂冈的对华政策其主旨不是消灭或牺牲地下教会,而是希望进行正常的转化工作。我有理由认为地上主教的合法化进程业已基本完成,下一个合法化进程将直接针对地下教会。
  
    在地下教会的合法化进程中,教廷始终把握着两点,一是小心对待教义问题。教廷官员曾多次在多种机会上表示:教廷决不会接纳爱国会。二是对地下教会道义上的支持。近年来罕有的一个现象是,当某地下教会神职人员被拘捕后,纳瓦罗博士都会开发表梵蒂冈圣座的声明,强烈要求中国政府释放这些人员,并给予中国教会自由。这个惯例从魏景仪主教被捕后开始,梵冈开始在道义上给予声援。但依然坚持这些地下教会人士该积极与政府对话并合作。因此,梵蒂冈的对华政策依然是一贯的平衡政策。至于近十几年来一直没有地下主教的任命可能是基于两点考虑,一是为中梵建交作准备,怕引发意外的外交风波,教廷已经从邓以明的委任中吃足了教训;二是地下教会内部的问题。
  
    众所周知,地下教会目前的情况相对混乱,主教私自跨教区随意祝圣其他教区的神父,以及地下教会人士在未通知教廷的情况下擅自祝圣主教与地上教会主教候选人事先想方设法获得教廷的认命而后祝圣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无疑使得教廷认为地下教会主教水平低下,甚至肆意行事,不认命地下主教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这里有个问题是需要澄清的,走合法化的道路是否意味着教廷何地下教会放弃了原则。
  
    很多地下教会人士将不是教会原则的东西硬性纳入教义范围之内,将临时的东西视为永久不变的东西,只会静态的对待问题也就因此产生了很多问题。至今我们还可以看到很多人拿着范主教的《十三条》不放,姑且不说时代与环境变了,就单拿其中有关领终傅圣事的规定已经直接和天主教法典相抵触了。《八点指示》中有关共祭的问题,在国内,地下教会神长为了忠于八点中的这一点不怕坐监下狱,然而这共祭问题在海外早已不是问题了,不说传信大学里地上地下神父一起共祭,就连每年的海外留学生聚会也是地上与地下的一起共祭,从来没有一位地下神父站出来公开拒绝,有人没有一位地上神父因为参与共祭而被拒绝。那么,为什么独独国内教会人士大守而特守这条规定呢?其意义何在?
  
    反对者大抵都说传信部放弃了原则,其实,真正懂教会学的人很清楚,传信部一点原则也没有放弃,相反,传信部正确的把握了一个大原则:随着时和环境的变化不断推出新的应对方案。
  
    因此,我们不说《十三条》与《八点指示》错了,它们没有错,在那个时代,那种具体环境下它们是正确的,而且也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但历史的车轮没有停止,是不断地朝前走的,抓住过时的教条不放才是致命的错误。反过来,地上主教被合法化了,且成为一教区的正权主教,地下神父不与之共祭才是违反了原则、教会的规矩。
  
    一旦中梵建交国内将只有一个天主教会,不再分地上地下,官方和非官方。地上主教会被全部合法化或做出相应的处理,地下教会神职人员也将最终获得政府的认可,在政府有关部门登记注册。这样看来,地下教会才是中梵建交的最大赢家,相比中国政府与梵蒂冈它所付出的代价可以说微乎其微,原来被教廷承认还继续承认,原来不被政府认可建交后获得认可,原来不能公开传教建交后可以公开传教,没有理由说中梵建交地下教会会成为牺牲品。
  
    为什么会有人认为地下教会将成为牺牲品呢?究其实,只不过一些人视己为正统,其他人尽属旁门,加之将会失去自己在教会中的领导地位才有此说法。这些人的错误在于他们将“地下”视为了教会的一种性质而非 “状态”,状态可以转化而性质不会变,走向合法化是转化的状态而不是性质。
咏  119:130 你的言语经过解释必会发亮光照,连知识浅薄的人也可以通达知晓。
银色の地平线,大地の果て;君に会えるなら,こわくはない; たとえ世界が,闇に包まれても;いつかたどりつくよ,I'm with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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