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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在线关于罗州尹弘宣事件及奇迹的部分答疑

在线关于罗州尹弘宣事件及奇迹的部分答疑

       另外一个明显的验证是否是奇迹的方法是看事件的当事人以及随从者是否服从教会的权威,里面的逻辑很简单,一个真正来自天主的奇迹是不可能相反天主自己做立的权威的,简言之,天主不能相反自己。这一点极其重要,即便经过科学家的严格检验证明事件的发生超越自然界属于不可解释的奇迹现象,但若接受奇迹者及其追随者公开或隐蔽的反对教会的教导,那么,我们可以毫无疑问的将其排除在教会认可的奇迹之外。我们不否认这里面的超自然现象和奇迹性,甚至某种神圣性,但这不是教会的圣迹。用保禄的话说,任何神恩都是为建树教会而存在的,那么,奇迹也是一样,不可能存在一个既建树教会同时又反对教会的奇迹。

关于罗州尹弘宣事件

自科绝罚的原因。根据天亚社的报道,我们稍加分析。之所以宣布自科绝罚是由于:


第一、 当事人“把事件说得好像获得教宗批准似的。他们透过刊物和互联网中伤我、中伤韩国主教团和韩国教会。”一方面夸大,另一方面反对教会权威当局。在真理电台的讨论区还看到有人评论说这是主教们的个人私怨问题,其中有几句这样说:“如聖母所言,魔鬼已进入教会内部,进入教会最高阶层,进入主教里面。善恶之争正在那里进行。这类主教纯属假的牧人,即默示录所言的自称宗徒实非宗徒,是说谎的人。他们用人性来管理教会,他们领导下的教会已经不是主的教会,而是假基督建立的假教会。”那么,这样一来,谁还是权威呢?真正的权威大概就只有聖母了吧,如果谁认为是假的就成了假牧人,那么教会当局不就都成了反基督了吗?如果事件的当事人及其追随者谦虚的接受了教会当局的处罚我到认为圣迹是真有可能的,但是,从目前这种反响来看,我可以断然认定这绝对不是真正来自天主的。

第二、 而且,崔昌武总主教曾于2003年到罗州,与六十岁的尹弘宣及她丈夫会面,其后又于零五年向他们发出最后警告,但他们没有修正自己的行动。可见,教会当局是经过了充分的研究与规劝,最后又做出了最后通牒之后才公布这个绝罚的。有人认为,宣布【自科绝罚】本身就说一个矛盾,因为“自科绝罚指有关绝罚并非经宣判施行,而是因某行为使被逐出教会者置身信仰团体外而自动施行。”这个问题我们在当年马英林祝圣主教之后梵蒂冈发表了公开声明以后所掀起的声明是否属于绝罚的争论中已经讨论过了。根据《天主教法典》1331条第二项,宣布一项自科绝罚所带来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和没有宣布的自科绝罚情形有天壤之别,这是教会内很严肃的一件事情。所以受到自科绝罚不等于宣布受到自科绝罚。这里的宣布不是普通的宣布,而是按照教会法诉讼程序所做的、带有法律后果的宣布,是一个法律专用术语,所以需要按照法律程序来进行。 没有宣布的绝罚和已经宣布了的绝罚绝对不是一样的,对自科罚,法官得宣布(Declarata)使人周知;但在未宣布前,受自科绝罚者于某些环境中,有时法律许可他行圣事,圣仪及治权行为(1335条)。如果未宣布的自科罚,在犯人所在地不是公开的,提示犯人若不领圣事获圣仪,对周遭的信友构成恶表,而犯人自己亦因此而丧失名誉,则法律许可他领受圣事获圣仪(1352条2项)。

第三、 光州总教区先后于98、03和05年发出指引,禁止教友到访该处和在该处参与礼仪。韩国天主教主教团亦公开支持总教区的决定。尽管07年11月的一则新闻报道已驳斥了尹氏声称为奇迹的真实性,但依然有人继续在罗州聚集。另外“他们收集了大量金钱,并做出为求痊愈而饮用尹氏尿液等迷信行为”。这个原因依然说明了事件的当事人及其追随者公然无视教会当局的政令而做出的一意孤行,此外,尚有迷信行为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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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显圣迹是为什么那?我们的教友为什么那么注重奇迹?别忘了魔鬼也显大奇迹啊。
天主教几次聖母显现[路德,法蒂玛],教会批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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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显圣迹是为什么那?我们的教友为什么那么注重奇迹?别忘了魔鬼也显大奇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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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显圣迹是因为他一时闲着没事闹着玩儿的!-----所以,我们不必注重!

加之魔鬼也显大奇迹-----所以,我们应抱着“宁可错杀一千,不可使一人漏网”的态度,来个全盘否定、一网打尽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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